(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聘进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就业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常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选聘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相关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转接手续。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选聘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由接收的镇、街道等主管单位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其工作能力、村(社区)工作需要,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所在村(社区)同类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社区)。
五、纪律
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880127。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常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881424 52881452 13812832018
附件:
2013年常熟市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
常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
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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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即为《2013江苏省苏州市常熟选聘39名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3)》全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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