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
2013年11月8日9:00-16:00至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人员分配
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选聘至各镇(区)的村(社区)。
四、聘用和待遇
1.选聘的大学生到各镇(区)的村(社区)任职,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各镇(区)与选聘的大学生双方签订事业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3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选聘人员的编制挂靠镇(区)属事业单位,在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
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352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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