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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纳,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我市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数量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入围人员数量小于岗位数量,则可按面试人数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综合素质测评的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二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该岗位考生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人力资源网、市卫生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公示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六、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其工资待遇与2011年招聘人员相同,为18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且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三年后自谋职业。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一)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及地址:0519-87269609
地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三楼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溧阳市南环路65号)
(三)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609
(四)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666
八、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溧阳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