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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系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发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123号)精神,2013年我市在基层公共卫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市63名。
二、聘用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本市户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特困职工证》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指本人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6个月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5)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指残疾人家庭的,即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的。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溧阳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
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
9月13日~9月24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
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常州市设笔试考区,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4.
11月1日~11月30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