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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机关15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16-03-28 10:04:0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连云港市人社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16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机关15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由江苏事业单位招聘同步连云港市人社整理发布,更多连云港市人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事业单位(jssydwzpw)公众号备考上岸群

      由于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上述8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正式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报名期间内的节假日正常上班)。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308室政治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联系电话:0518-85817241,联系人:张瑶涵。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应聘人员可现场填写。

      (2)2张2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可登陆“学信网” 并完成注册后,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具体方法可结合网站示例进行操作)等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3)其他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4.资格审核

      市交通运输局在接受现场报名时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均取消考试资格。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考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异议且经查实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中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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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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