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师范大学招聘21人公告(2)
2018-07-12 10:09:53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
(2)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资格复审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或心理测试不合格造成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2.考核安排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到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查询,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五、体检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告知期限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或聘用等:(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204
联系人:常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500021
联系人:宋老师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江苏师范大学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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