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张家港市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相关事项公告(2)
2016-04-09 09:0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张家港人社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在港澳台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内地学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受托人须带好上述材料、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考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2016年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领取凭证。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凭证》。并按凭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该凭证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2016年张家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12~58684649、58173515。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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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