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1名工作人员 1月5日报名(2)
2016-01-01 14:48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江苏人社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在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身份证。
2、社会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者需提供本人真实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试方式:试讲和面试
1、试讲:试讲办法由学院制定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相关专业知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成绩达到该项总成绩60%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试讲合格人数不足 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包括试讲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www.ypi.edu.cn)网站公布。
面试按照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并进行排名。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4、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5、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工资和保险待遇,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详细情况请登录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ypi.edu.cn/) 查询。部分紧缺专业(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结构、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也可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待遇面议或电话咨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0514-87433021
联 系 人:傅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察处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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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