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 10:48:28 军队人才网 https://jzg.huatu.com/jdwz/ 文章来源:军队人才网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第十七条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人员,省级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按照本规定2年内或者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期限,应当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可以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报名,但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人事部200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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