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11名教师 1月31日报名
2015-01-22 08:52 江苏教师招考网 来源:滨湖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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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教师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18—35周岁(1979年1月1日—1997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 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④校级“优秀毕业生”)。
(3)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4)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4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5)现在岗幼儿园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6)现在岗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行政部门、残联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任教满3年 (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符合上述(1)、(2)、(3)、(4)条件的,需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至2015年2月2日(星期一);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无锡市蠡湖中心小学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进入课堂教学测试者,缴纳课堂教学测试费100元/人。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6、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1:3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