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合肥肥东县第二批招聘10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7-17 18:24:00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招聘程序
各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录聘。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8月1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8月2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8月3日9:00-12:00。
4、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8月9日至8月1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考试科目为两科(具体科目名称详见附件《岗位表》):
科目一: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其中《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医学基础知识》:内容包括生物学、生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和诊断学。
科目二: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主要为申论或所报岗位专业知识。
科目二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8月11日(周六)上午
8:00-9:30 《科目一》
10:00-12:00 《科目二》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地点等其他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到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人社局大楼四楼408室,电话:0551-67724912)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办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按《科目二》成绩、学历层次、执业资格、最高学历毕业年限、最高执业资格年限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
2、被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1、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均参加面试。
2、考生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初选人员。
2、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以笔试和面试成绩6:4合成后的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科目二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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