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日照市级公立医院招聘289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018-06-13 15:15:28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分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及公共基础知识九类科目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局及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布。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采取专业测试、面谈交流等方式予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局及招聘单位网站予以公布,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局及招聘单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并向编制部门备案,纳入招聘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日照市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60132。
附件:1.日照市2018年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
2.日照市2018年市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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