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德州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61人公告(2)
2018-06-06 08:39:25 江苏公务员考试 来源:武城县人民政府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6月11日—14日到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wuchengrc@126.com邮箱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武城县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生档案等)、笔试准考证、《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退役士兵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教师资格证(须2018年6月1日前取得)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笔试准考证、《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武城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提交由主管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须2018年6月11日前取得);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五天(截止时间以公告要求为准),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8日
上午9:00—11:30 综合类、卫生类
下午14:00—16:30 教育类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综合、教育、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根据岗位特点,分综合、卫生、教育三类进行面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
1、综合类面试,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2、卫生类面试,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3、教育类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监督全过程,采取说课方式,写出一份完整教案,进行说课(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报考教育类、公安类岗位的计划数超过5人以上的(含5人),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时间见网站通知。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公布、体能测评和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体能测评
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2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因弃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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