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武警江苏省边防总队接收大学毕业生公告(2)
2013-12-27 13:33:56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江苏公务员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计划
(一)非海警部队(工作方向为边防支队)
1、法学2人:含法学、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
2、文学3人: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英语、日语、朝鲜语、新闻学
3、理学1人:心理学
4、工学12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刑事科学技术
5、管理学2人:会计学、财务管理
(二)海警部队(工作方向为海警部队)
1、法学2人:含法学、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
2、文学2人: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英语、日语、朝鲜语、新闻学
3、理学1人:心理学
4、工学12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刑事科学技术
5、管理学2人:会计学、财务管理
四、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2013年12月20日前)。
(二)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2014年2月下旬)。
(三)政治审查(2014年3月至5月)。
(四)草签就业协议(2014年5月至7月上旬)。
(五)档案复审(2014年7月中旬至8月初)。
(六)办理接收手续、报到,参加入伍集训(2014年8月底或9月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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