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淮安洪泽区司法局招聘7人公告
2019-12-18 13:33:26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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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矫正专职社工3名,人民调解书记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洪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专职社工3名;
(二)洪泽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书记员2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单位不安排住宿,应聘者原则上须具有洪泽区户籍,或者在城区有住处;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5、与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社会失信的人员;
7、纹身以及发型奇特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报考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洪泽区司法局组织人事科(二楼229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9年洪泽区司法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
3、身份证;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学历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交。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与录用
(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照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5%)、法律专业知识(占15%)、综合写作(占30%)、计算机打字速度及正确率(占20%),计分为百分制。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体检。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社会反响以及社会诚信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与洪泽区司法局委托的洪泽区金桥劳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七、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洪泽区司法局现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聘用人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迪 电话:0517-87809915
附件
洪泽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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