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3名编外用工人员公告(2)
2018-04-13 17:04:12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笔试: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优先专业可在面试成绩上加2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组织政审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后,发放录用通知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用工形式:录用人员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八、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详情、通知、公告请注意浏览太仓人才网官方网站http://www.tcrc.com.cn,不再进行书面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由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512-53562201、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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