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通州区刘桥镇招聘司法协理员2人公告(2)
2018-03-09 14:25:55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通州区刘桥镇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刘桥镇司法所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司法协理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4.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 司法协理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由刘桥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薪酬收入按通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3.建立招录替补机制,因招录名额限制未录用人员,将进入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2年。两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从备用数据库中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相关程序补充。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刘桥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856559。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856560。
刘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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