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通海安公安局招聘20名特勤队员公告(2)
2017-12-28 11:02:37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海安公安局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告。
(四)政审、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考察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举报电话:88968068。
咨询电话:69878315
六、本简章由海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海安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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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