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录315名警辅人员公告(2)
2017-02-04 16:33:24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5、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68718763、;监督举报电话:65225661转67789。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负责解释。
2017年2月4日
附件: 苏州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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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