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淮安市卫生和计生委招聘37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2015-04-03 16:04:27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淮安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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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是淮安市卫计委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淮安市中心血站、淮安市急救中心是淮安市卫计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5、报考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岗位的,2012年之前(含2012年)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其余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2015年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淮安市卫计委五楼第二会议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517-80831677。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由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见《岗位表》),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不变。
已缴费报名人员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huaian.gov.cn)公布。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