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01A、02A 岗位的报考人员;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3.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思维反应、语言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示。
2.体检。体检由如东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如东县卫生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2014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4197352(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68508066(如东县卫生局)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2939517(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东 县 卫 生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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