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苏州市高新区所属医疗卫生系统招聘76名卫生专技人员(2)
2014-03-27 10:38:40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高新人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A类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2:1,B类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高新区人社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7、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应聘该单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在4月17日(周四)9:30-16:00到苏州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35号,联系电话:68091211),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试卷。笔试主要内容涉及拟报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技能等。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4年4月下旬,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笔试成绩公示网址: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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