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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泰州市海陵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11人公告

    2025-07-25 17:10:24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 华图在线APP

      2025泰州市海陵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11人公告由江苏医疗卫生考试同步海陵区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海陵区人民政府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医疗卫生考试频道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泰州市海陵区户籍的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参与定向招聘的基层医疗机构7家,计划招聘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招聘单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泰州市海陵区户籍的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2.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定向培养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3)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zhl.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8月4日09:00—8月5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区卫健委三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18号)。

      3.报名材料

      (1)《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区卫健委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蓝底的证件照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体检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未按时报名的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处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25年8月8日09:00—12:00,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领取地点:区卫健委三楼会议室(泰州市海陵区税务桥西街18号)。

      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面试通知书》,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3.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5年8月9日上午8:30,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成绩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3.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按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选岗

      须选岗的招聘岗位由区卫健委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选岗通知书》、放弃选岗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处理。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面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的选岗顺序选岗前另行抽签确定)。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变更。因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六)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区卫健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2年8月6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20年8月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2年8月6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2年8月6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4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面试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区卫健委组织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进编的定向生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开招聘,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25972(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523-86330133(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泰州市海陵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339350(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hlwjwhfb@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指定网站: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zhl.gov.cn/)。

      附件:

      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x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以上即为《2025泰州市海陵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招聘11人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关注江苏医疗卫生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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