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宿迁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2024-09-11 15:32:17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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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8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请按以下通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时间、地点
1、集中时间:2024年9月14日(周六)上午7:20。
2、集中地点:宿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楼112房间(宿迁市人民大道8号)。
二、携带物件材料及费用
1.携带物件材料:身份证、签字笔、《体检表(单页)》(见附件),体检表需要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
2.体检费用:现金400元/人(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三、组织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2.体检考生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必须关机后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的,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因漏检造成后果或影响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体检时由医护人员带队进行体检。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安排,按抽签号顺序依次接受检查,随叫随到。考生必须在规定场所休息和候检,不得随意走动,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规定的体检区域,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严禁考生向医务人员询问本人体检情况、是否合格以及其它方面的违规要求。
6.体检中,考生对血压、视力、身高、体重等常规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场书面提出复检要求,由医院安排现场复检,结果以现场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就上述项目再提出复检要求。
7.所有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统一宣布结束后方可自行返程离开。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市卫健委网站公布。
8.除第6条规定的现场复检项目外,其他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如本人有复检要求,须在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卫健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527-84389302
附件1: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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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