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博士专项招聘考核公告
2023-03-31 17:00:49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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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公告》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将岗位编号为3、6、7、8、9、15、17、18、24岗位的相关考核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考核程序
1.考核形式与占比:试讲30%、面试70%。
2.考核岗位名称:骨干教师3、骨干教师6、骨干教师7、骨干教师8、骨干教师9、骨干教师15、骨干教师17、骨干教师18、骨干教师24,共9个岗位。
3.考核方式采用试讲、面试的形式,试讲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
5.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 | 考核形式 | 应聘岗位编号 | 地点 |
4月7日(周五)上午8:30 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 试讲 | 3、6、7、8、9、15、17、18、24 | 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培训中心二楼报告厅 (请考生从学校东门进校) |
4月8日(周六)上午8:30 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 面试 |
三、考核人员名单
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四、录用办法
试讲、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咨询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季老师、司老师025-68170915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
附件1: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1: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考核人员名单.xls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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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