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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博士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20-04-20 10:05:40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扬州市卫健委 江苏华图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2020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博士工作人员10人公告由江苏医疗卫生考试同步扬州市卫健委整理发布,更多扬州市卫健委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卫生人才(jswsrc)公众号备考上岸群

      扬州妇幼保健院为市属公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等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因医疗保健工作需要及新建“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人才建设要求, 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妇产科、儿科等博士工作人员1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博士各2名,小儿外科、乳腺科博士各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无不良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35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符合学科带头人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待遇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才一经录用,按医院人才招聘引进待遇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包括一次性人才安置费、博士科研启动费、实行年薪制、按月发放专项津贴、提供过渡住房、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将简历发送至邮箱yzsfybjy@163.com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扬州市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7号楼四楼人事处,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一份,根据个人情况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外语合格证书、奖项、主持科研项目等。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需上传上述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2、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资格、奖项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原件。

      3、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考核。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综合能力等,由考核专家组负责考核。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根据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情况,同专业相对集中,必要时符合条件人员可单独面试。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方法

      每个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相应人员。如果出现并列分,按以下条件顺位排序录取:专业能力得分、综合能力得分、第一学历、职称高者优先。仍不能确定则采取加试专业笔试的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录取。

      五、体检

      根据参与考核的专业和人数,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酌情考虑递补录用。

      六、公示与聘用

      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填写《扬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博士人才聘用资格备案表》和《扬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博士人才考核评价表》,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正式报到时签订聘用合同。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上述情形,解除聘用合同。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

      八、纪律监督

      1、为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监察室、医务处、护理部、科教处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62;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5981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4-87361173  联系人:向老师、尹老师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0.04.14

    医疗招聘备考咨询


      以上即为《2020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博士工作人员10人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关注江苏医疗卫生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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