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浦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体检通知
2019-12-17 17:03:25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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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体检费,在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健康管理中心集合,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一、体检项目及费用
1、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费用300元∕人,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须知
1、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需考生本人填写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等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
3、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期间,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体检前三天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当日早晨禁食、水。从检查前晚上八时后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着宽松衣物,以便检查。
5、体检过程中要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6、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疑问,应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25-58881069)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
7、现在职的考生,尚未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需先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参加体检。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紧缺型卫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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