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长期招聘考核公告
2019-12-06 16:45:39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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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第二批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计划已于2019年10月22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要求,现将岗位代码为G2139、G2140有关考核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2、综合面试(G2139、G2140: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答辩,分别占比50%、50%)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岗位 | 专业 |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 综合面试时间 | 综合面试地点 |
G2139 | 化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药物化学 | 2019年12月17日(周二)下午14:00-16:00 石湖校区行政南楼314室 | 2019年12月18日(周三)上午9:00 | 石湖校区药学院A楼314会议室 |
G2140 | 药理学、临床药学 |
三、面试名单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附后。
四、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核办法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生须携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简历五份(简历后附①-④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资格复审时一并上交。
缺席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取消考生考核资格。
2.在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中,请自行准备与专业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采取传统板书形式,不使用PPT。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考场秩序。
6.学校地点:
石湖校区:苏州市科华路28号。
联系电话:0512-62690092。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2月5日
附: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最高学历 | 考生身份 |
G2139 | 教学6 | 冯贤 | 女 | 1989-2-8 | 苏州大学 | 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人员 |
G2140 | 教学7 | 秦城 | 男 | 1991-9-1 | 南京医科大学 | 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人员 |
G2140 | 教学7 | 黄中麟 | 男 | 1984-9-27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社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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