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太仓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41名专技人员公告
2019-04-03 14:33:41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太仓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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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批准,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4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太仓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中国太仓政府网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往届毕业生除2017、2018年外,其它考生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照片证件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不受理网下现场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太仓网。
2.报名、照片资料上传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网上报名须上传的证件资料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⑴本人身份证;⑵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生源户籍证明(家庭户口簿);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⑶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照片)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jpg,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3.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4月19日16︰00。(如果考生是通过相近专业通道报名的,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6︰00-4月19日19︰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9︰00-16︰00。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4月23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6.在职人员和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往届毕业生的户籍以2019年4月1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生源户籍所在地为准。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于2019年4月24日9︰00-4月25日16︰00从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将在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中 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