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淮安清江浦区卫计委招聘事业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2018-07-17 13:37:37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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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淮安清江浦区卫计委招聘事业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入围面试的考生:
欢迎您报考清江浦区的岗位!根据淮安市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清江浦区招考职位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30,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人社局(延安西路200号民生大厦718会议室),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资格复审地点提供所需材料。
二、考生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有关材料
1、《资格复审登记表》
考生如实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一份。
2、学历、学位材料
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其中:(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3)其他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栏目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学位的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学位验证,并将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截图打印。(4)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须按教育部第21号令提供《学历证明书》,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学位证书丢失的,考生须出具学校证明。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报考岗位对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有相关要求的,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
备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须交验原件,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登记表》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表格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档案托管证明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6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1.《资格复审登记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5.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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