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无锡市江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8人公告(2)
2017-11-06 16:10:07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和复审
(一)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1月22日7:30前到达南京医科大学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图书馆五楼报告厅集中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另行发布公告,具体以公告为准。
3、资格复审要求: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
因资格复审阶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签约和考察
1、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阶段。体检由江阴市人社局、江阴市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签约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体检后30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考察
对体检合格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签约和考察等三个阶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拟聘公示发布后3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阴卫计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计委)
0510-86860423(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0291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研究生学历).xls
附件2:2018年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研究生学历)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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