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江宁医院招聘13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公告(2)
2017-10-25 10:53:27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南京市江宁医院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请于11月10日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复审,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江宁医院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公开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冯要武
电话:025-52281873
电子邮箱:njjnyyrsc@163.com
(二)招聘监督
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87187233
江宁区卫计局人事科:025-52137900
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025-5228314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江宁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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