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市溧水区卫计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40人公告(2)
2017-02-17 08:50:39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溧水区卫计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或培训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聘用后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并在3年内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直接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自行择业。完成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聘用手续;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3、除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以外的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017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咨询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025-57210959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委:025-57203669
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025-57227317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3月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3月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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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