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夏季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14名编外人员简章(2)
2016-07-20 11:39:32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 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任后3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否则予以解聘。
八、纪律监督
学校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市卫计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 0513-51083168
监督电话: 0513-51083162 0513-85053619
附件:
1.《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2.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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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