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镇江市扬中人民检察院选调4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3-10-16 11:00:32 江苏选调生考试 来源:扬中人力资源
(二)考试、体检
笔试、面试、体检具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者,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承诺书。考察工作由扬中市委组织部、扬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组织进行,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了解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四)公示、办理选调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扬中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院党组研究拟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时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扬中市三茅街道新扬南路58号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 编: 212200
联系人:朱芸 周萍 电话:0511—88225060、88227556
传 真:0511-88225065
邮箱地址:yzsjcy@.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中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申请表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15日
2014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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