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1名文秘公告
2013-09-05 10:37:40 江苏选调生考试 来源:盐城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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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文秘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从事文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科级及以下职务,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专业。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与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334办公室)。联系人:蔡锦源、王杨,联系电话:0515-86662334、88192334。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当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相关任职证明、从事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取消本次选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商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同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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