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沭阳县审计局选调4人公告(2)
2017-12-17 11:09:16 江苏选调生考试 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公示和办理手续
⒈考核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相关手续办理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手续办理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7-83595866。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沭阳县审计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 0527-83595162(县人社局事管科),0527-83553511(县审计局),。
附件:1、沭阳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县人社局 县审计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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