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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2.2.16)(2)

    2022-02-16 17:10:1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华图在线APP

      7. 张某冒充记者对某食品加工厂以生产车间卫生不合格为由,多次要该工厂老板给钱,否则就对工厂进行曝光。该老板因不愿被折腾,造成负面影响,无奈之下只能给钱了事,先后共支付给张某4万余元。经查,该工厂并无违法违纪行为。张某的行为:

      A.构成招摇撞骗罪

      B.构成敲诈勒索罪

      C.构成诈骗罪

      D.构成合同欺诈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题中张某以卫生不合格,要对工厂进行曝光为由对老板进行要挟,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项错误。

      C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误。

      D项: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D项错误。

      8. 赵某发现邻居王某家里经常没人,便在某天夜里潜入王某家,准备撬开保险柜时,忽听门外有人走动,遂跳窗逃走。则赵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既遂

      D.犯罪未遂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A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9. 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A.应当从轻或减轻

      B.应当减轻或免除

      C.可以从轻或减轻

      D.可以减轻或免除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犯罪预备处罚原则: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0. 实施下列犯罪行为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是:

      A.抢劫金融机构

      B.故意杀人

      C.贩卖毒品

      D.盗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盗窃犯罪不可能被判处死刑。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由此可见,贩卖毒品有可能被判处死刑。C项排除。

      以上即为《2022江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22.2.16)(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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