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兴化市海南镇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11-03 10:45:4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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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城乡社会管理岗(社会救助)。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户籍:限本镇户籍。
2、年龄及学历: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2007年11月30日),大专及以上学历对象,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已安置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海南征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海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2-102室(兴化市海南镇振海路110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所需的资料;
(6)《兴化市海南镇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证件不真实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海南镇申请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自行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生《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退出”情形的,应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合同自行解聘,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聘用期间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调配使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海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9215210180(海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15161099657(海南镇纪委)
兴化市海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1日
以上即为《2025兴化市海南镇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南京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