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泰兴市虹桥镇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9 11:07:15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水韵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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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工作需要,泰兴市虹桥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为劳动年龄段内《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三)特困职工家庭;
(四)残疾人员;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
(九)军队退役人员;
(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具有泰兴市户籍或泰兴市常住人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4.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正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虹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智慧泰兴、水韵虹桥等平台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虹桥镇党群工作局。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经户口所在镇街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内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并出具相关证明;
(4)《虹桥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办法
对该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组织报名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
四、工资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被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为3年,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泰兴市虹桥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7015175(就困政策咨询)
0523-82569623(报名咨询)
泰兴市虹桥镇党群工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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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