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3名公告
2020-09-17 17:20:28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
2020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3名公告由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同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整理发布,更多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频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省、市关于做好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2020年我区将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吴江区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33个,主要包括人社、民政、卫生、执法辅助、农业技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9届和2020届吴江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由人社部门认定的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操作口径,参照《苏州吴江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指(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3)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5)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7日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系统(http://222.92.122.66:34211/bmxt),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15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
1.请已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于2020年9月30日(9:00-11:00;13:00-15:00),至吴江区开平路300号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楼人力资源市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2.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①《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网上审核通过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确认《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后打印报名表);
②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⑤报考人员类型证明材料:
以“低收入家庭”报名的,按《关于实施苏州市低收入家庭登记制度的通知》(苏政民助〔2020〕5号)程序进行认定,前往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提醒:由于低收入登记需经区、镇两级民政部门审核,并提交苏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对,请尽早提出申请);以“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请前往苏州市民政局官网救助信息查询模块自主打印证明(网址: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条件和“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由人社部门通过相关系统比对核实信息。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审核现场考生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审核现场。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方视为报名成功。
(三)打印《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于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于10月9日到10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222.92.122.66:34211/bmxt)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应当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并同意按照有关调剂(选岗)要求执行。
4.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在资格审核现场向审核部门陈述申辩。
四、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5.面试结束后如出现空缺岗位,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安排岗位调剂。经过调剂后不愿意上岗的,须填写书面放弃岗位说明,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体检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
六、社会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七、录用及待遇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1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资格等方面的特别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八、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报名咨询电话:63950625,政策咨询电话:63950936,监督投诉电话:63950926。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以上即为《2020苏州市吴江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3名公告》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