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州靖江东兴镇招聘村(社区)工13名公告
2020-06-19 08:39:53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靖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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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结构,努力打造一支结构更优、素质更高、能力更强、活力更足的基层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13名,其中男性8人,女性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靖江市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东兴镇辖区内村(居)民;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志愿投身“三农”事业,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体检、政审与公示、讨论决定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2020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东兴镇党委组织科(东兴镇政府506办公室)。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20年东兴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退役士兵、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镇党委成立由分管领导、党委组织科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对填报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及农村工作相关知识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
综合考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加分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士兵、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分别加1分和1.5分(不重复加分)。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按照拟聘用计划名额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依次替补体检人选。
(五)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凡政审不合格者或公示过程中经查实有影响聘用情况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替补。
(六)讨论决定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党委备案后,即统筹分配到相应岗位工作,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满并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主体为相应村(社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有关待遇
试用期期间以及正式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镇党委关于村(社区)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镇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23-84689752
六、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东兴镇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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