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无锡公用房产管理处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2019-08-19 09:06:13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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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为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直管公房的政策法规,负责受托范围内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租赁管理、安全管理、维修养护、征收补偿等工作,维护直管公房的合法权益。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编外工作人员1名,从事日常管理等一般业务工作。(招录人员不进事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企业人员标准交纳各项社保基金)。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团队精神。
4.能熟练使用电脑,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6.工作年限:截至2019年6月30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以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为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在本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休息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广瑞路2号东辅楼102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2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个人简历、离职证明(有工作经验)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名电话:0510-85014677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请考生带好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过程由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组织实施。
1.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百分制,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成绩,以考生总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的为先。如有分数相同需要进行加试。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标准按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违纪违规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对象。
(五)公示及录用
1.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聘用人员应与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工作。工资待遇综合考虑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与工作绩效挂钩,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0-82717953。
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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