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泰州泰兴市招聘6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19-06-19 15:39:08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新泰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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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实人社基层平台服务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10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2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各乡镇(街道)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各乡镇(街道)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8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应具有报考岗位所属乡镇(街道)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报考岗位所属乡镇(街道)户籍;
6.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列为村居、社区后备力量人员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点击浏览)。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6月28日9:00至2019年6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6月28日9:00至2019年7月1日16: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4日9:00至7月5日24:00登陆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简章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5k-50k。
市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见附件2)。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根据简章规定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3)户籍或生源证明;(4)以村居、社区后备力量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乡镇(街道)组织科出具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如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考察
各乡镇(街道)按统一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依法解除。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各替补一次。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各乡镇(街道)按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接受乡镇(街道)的管理和考核。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统一预算。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简章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729093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9512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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