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招聘5名编外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2)
2018-08-24 09:10:45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应聘者体检、政审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和资格复查,拟录用的名单在相城人才网、相城人民法院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经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由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法院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相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通知区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用工期间,由相城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5182895。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182913。
(附件详见相城人才网信息公告栏)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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