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招聘村工作人员7人公告(2)
2018-07-09 09:59:41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资格审查
镇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扬州朴席”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镇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扬州朴席”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含同分并列者)按照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人选在“扬州朴席”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扬州朴席”微信公众号公布。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再加上加分项的附加分,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附加分。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镇招考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聘用人员由镇招考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到村工作,由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区纪工委:0514—82222773;
朴席镇纪委:0514—80837953。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朴席镇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2.2018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报名表
朴席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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