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无锡江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江阴人民法院招聘24人公告(2)
2018-06-22 09:16:01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
考试分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技能测试
1、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2、技能测试内容:
书记员岗位(01、02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汉语拼音、五笔、亚伟(其中亚伟速录工具请考生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二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
司法警察岗位(03岗位)技能测试为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同分跟进),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组织、要求
对拟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组织、内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指导标准实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83。
报名咨询电话:
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510-86710913;
江阴市人民法院0510-86849522。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江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表.xlsx
以上即为《2018无锡江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江阴人民法院招聘24人公告》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网。
以上即为《2018无锡江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江阴人民法院招聘24人公告(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社会工作者招考公告,关注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