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名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公告(2)
2018-06-20 14:10:57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4号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笔试,面试从参加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人选;3号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人选。1、2、4号岗位笔试及面试总为100分,分别按50%、50%折算计入总分,两项相加后的总分为考核最终成绩,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3号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总分为100分,分别按50%、50%折算计入总分,两项相加后的总分为考核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
(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87433021
联系人:张老师、罗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1.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6月招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注:请勿修改报名表格式。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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