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昆山规划编制中心招聘2名编外人员公告(2)
2018-05-23 14:05:22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 昆山市规划局
五、笔试和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消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
六、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和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规划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待遇:编外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757807
监督电话:0512-57363821。
附件2:报名委托书.doc
昆山市规划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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