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9人公告(2)
2018-05-07 13:46:44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2)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5)本人近期清晰2寸免冠照片3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录岗位和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五、相关事项
1.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因本次招录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招录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6.户籍以2018年5月1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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